捡球的正义 #X02
捡球的正义 #X02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
近来一直在思考,我们社会中的礼仪、道德、法律、正义,究竟是从何而来的。现在可以影响、评价一个人行为的规范,极其庞杂,它们都是从何而来的?周末看小朋友踢球,引发了一些思考。孩子心中本来无所谓正义,长大过程中每一件事,都在更新对正义的认识,社会本来也是如此。
一)天理
四月初春,天朗气清。绿荫场上,热闹异常。
五尺小童踢球全无章法,如金鱼抢食,一窝蜂地乱抢,看到球就猛踢。突然隔壁小黑猛力一脚,球飞到了十米开外,众人大呼。这时就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小朋友心中种下了对正义的初次认识:
应该由谁去捡球?
本来人人相互独立的时候,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没有什么正义的问题的。有了合作、接触、互动,才需要考虑争议。一起踢球总有一些事情需要有人做,否则比赛就无法进行下去。那么谁来做呢?谁来承担不利的后果,这就是正义的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似乎很简单,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齐声说:
“谁踢出去的谁捡。”
责任自负,这就是最朴素的正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然法好于实体法。每个人都认可这一决定,就算是小黑也只能灰溜溜地去捡球。(其实古代比较普遍的是以家族、地域为单位承担责任的,这与当时的社会合作关系有关)
二)道义
我们知道,责任自负是最基本的正义。但是事情往往不会这么简单。任何规则一经确立,就会产生一连串的反应。经济学是二阶的,任何人都会根据规则趋利避害,甚至巧妙利用规则。
立法强制司机开车寄上安全带,看似保护了司机的安全。然而结果是,司机开车更加大胆,车祸数量增加,车祸死亡率上升。只不过,死的人主要是路人。
回到足球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新的情况出现了。
小黑在靠近边界的地方把球踢在对方小朋友腿上,球反弹出界。谁来捡呢。
小区里的胖哥不小心用力猛了一点,球滚了出去。然而对方的阿凯明明可以停住球,但为了消耗对方体力,假装没看见。
正义感爆棚的小朋友马上义愤填膺了。
“怎么能这样啊,这是恶意利用规则!”
“拖出去打一顿!”
“怎么一点互相帮助的精神都没有啊!”
是不是很熟悉啊,在基础的正义之上,又多了一层道德的因素。
小黑的爸爸发现这是个教育孩子们的好机会,“孩子们,以后如果谁离球更近又方便捡球的,谁就主动去捡。没有这种情况,才是谁踢的谁捡。大家一起玩要团结。”
“好!”显然,这太符合大家的道德感了。正义的培养,很多来自从小到大的教育。
于是我们的捡球规则出现了一种例外:
1. 踢出界的人捡球(责任自负)
2. 如果有人离球更近并且方便捡球,则由他来捡。(效益优先)
三)机智
孩子们都是很聪明的。马上出现了这种情况:
一人带球准备射门,虽然情知难以射进,但是看到对方防守队员站在前面。
于是使尽全力,一个大脚,反正对方离球近,就算进不了,还能消耗对方体力。
防守方严正抗议,一拥而上,威胁要不玩了。谁也不肯捡球。
规则似乎还有问题,小黑爸爸忙出来主持大局,并提议:“以后谁故意开大脚,就还是他捡,还要再做5个俯卧撑!”
孩子们山呼万岁,肇事者羞愧地低下了头,大家终于又可以好好地玩耍了。
现在我们得到了一套完善的捡球规则,包含两条例外:
1.踢出界的人捡球(责任自负)
2. 如果有人离球更近并且方便捡球,则由他来捡。(效益优先)
3.故意踢出的,不受上一条限制。(主观责任)
多么完美的规则啊,既考虑了朴素的正义观,又兼顾了效率,还致力于提升大家的道德水准。
然而,结果却是以上全错。
球场上人声嘈杂。
“你故意踢的,你去捡!”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小心的!你离得近,你怎么这么懒!”
“我不和你玩了!”
“我也不和你玩了!”
是不是故意,这很容易成为口水仗。
捡球之事,成为无休止的争吵。最后大家深感无趣,纷纷回家吃鸡去也。小朋友路上想到此事,不禁心烦,“啐,真没素质!”
四)法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有代表性。整个规则的诞生,都是近乎自发的,大家一致同意的,同时也没有一个最强的暴力将之强加给别人。这里小黑爸爸不过是个先知引导者的角色。现实中的规则有一大部分是以类似的方式产生的。而纵观我们的法律,其实所有的规则的进化都可类似地看作三层。
在第一层的时候,责任一律自负。不管你上有老下有小,还是每天得小红花,一律自负。冷酷的制度一视同仁,踢出去了就该捡球。这个规则极其简单,可以解决所有的纠纷,然而就是有人的小心肝不能接受。
到了第二层,我们尝试通过制度促进大家互助友爱。这个规则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因为谁离球近是个客观条件。但是只要是规则,就一定会对改变人们的行为,一定会有人利用。第一层的规则会被利用,第二层依然会被利用。
到了第三层,问题就越来越严重了。第三层本质上是为了修补第二层的漏洞,然而故意与否,诛心之论,分辨起来就很难了。就需要双方律师,在法官大人面前举证说明。“我的当事人从小学习认真,乐于助人,绝不会做恶意的事。”然后摆出一大叠证书,自评互评。漏洞越补越大。关键是,这会耗费巨大的社会成本,对踢球而言,就是它带来的烦恼远远超过了乐趣。大家纷纷作鸟兽散。
五)忍耐
我想说什么呢?美国的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名言,“让损失待在发生的地方,让不幸击在不幸的人身上,除非有良好的理由把损失归于加害人。”其实后半句,也应当极其谨慎地对待。
对于奥派来说,基础的正义就是dT>0。交易产生财富,交易就是正义。与此而来的一切结果我们自负。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加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段话也可以作另外一番理解。勇者志远,所以要忍。忍什么呢?
dT>0不是老军医,一针治百病。有所谓的重大误解,有所谓的显失公平,有人一生积蓄被骗光,有的工厂会排出污水,开饭店就要杀生,也有总有人愿赌不服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如果我们于心不忍,在第一层的正义上叠加第二层第三层,为了填补一个漏洞引发更多的漏洞,最后整个系统崩溃。
童年的经历对于正义的养成是很重要的。因此,如果和小朋友谈到谁捡球的问题,一定要停在第一层。确定一个最基本、最必要的规则。
“孩子,记住,没有最好的规则,只有坏的规则和更坏的规则。谁踢出去的谁捡,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接受。就这一条规则,剩下的我们就好好踢球。”
yevon_ou点评:想起了一句古话,“刑名不具”。
上古时期,法律是秘密的,不公开的。后来刻下了汉谟拉比成文法,天下震动。
具体可参见:zhidao.baidu.com/question/921379237438494939.html
法律不是约束民众的,是约束统治者的。
一旦有了成文法,就等于给了民众钻空子的权利,大义的名分。
从“实质正义”到“程序正义”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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