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经和欧神聊起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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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经和欧神聊起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思考
由于那篇“人肉二极管逻辑电路”一文过于复杂,我准备去掉一些复杂内容,同时我在和有关人士日常交流中,他说我要去掉里面的很多内容以免出现问题(所以拖后一点,而且我发觉有些事儿操作起来几分钟但讲明白使用逻辑很难,而且其中很多内容实在是过于刺激了,我得想办法柔和一些)。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知识产权保护——当然,是以极其不专业的方式,而且还会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我们都知道,欧神是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事实上我现在可能是想明白了一些,所以我原则上也反对知识产权保护。当然了,如果我要继续说我怎么认为欧神说得对那也没太大意义,所以我在这儿的主要内容是和各位观众们谈一谈我思考的过程,也许有助于大家理解欧神的总体思路。大家也知道,我不是像欧神一样的高才生,也并没有多少商业和政治方面的思想,前者常受到欧神提示后者还被嘲笑过。毕竟之前做的只是一些小本买卖,既不是金融也不是制造业,只是最常见的生活服务业而已,广义来说我的第三个生意还是收一大堆破烂(我有一个理想就是收更多更多的破烂,最好哪天能收个几百公顷的破烂,收破烂什么的坠吼了)。当然了,虽然起点低,但是好处是也能用比较小市民的想法开始慢慢想清楚,也许从中一些思考过程能够给大家更多的帮助。 首先我需要先说明一些我对欧神的一些观点的看法,这些看法我觉得是对的,但是似乎很多刚刚接触的读者可能不太明白,我建议这些读者应该回头翻看一下之前的欧神文章或者购买一套欧神文集。 很多人对于欧神的一些观点,特别是原则性支持某些东西时会抱有这样一个常见但有失偏颇的想法:欧神表达一个观点就说明他认为这件事如果现在直接解除禁止或其他行为可以直接带来良好的全社会范围内的结果。我也很理解欧神在公众号上写着“科学尚未普及”以及经常说“非黑即白的SB”。其实人家说的“非黑即白”我想应该不是“非好即坏”的意思,而是指逻辑上的“非A即B”的排除法模式(也就是说“非黑即白”完全没有和“大是大非”有近似)也就是我们常见的“你既然不支持xxx,那你是支持xxx喽?”然后对后面那个支持xxx进行攻击,这就是所谓的“稻草人谬误”。我们日常管这件事叫“自己竖个靶子打”。(如果你搜索稻草人谬误,你会查到“曲解”之类的内容,上面的内容看上去不是曲解但其实就是。很多人用这种方式说话一方面是因为脑子不好使不严谨,另一方面是认识太少——因为只知道两个选项,所以他错误的认为在这件事上可以直接使用排除法来选择另外一项,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可以用排除法的现象几乎不存在,因此在现实中使用排除法来确定问题基本上是不可能正确的,强行使用往往会偏离现实更远。但是这在现实中的很多人里(如果不是绝大多数人)普遍存在,因此科学尚未普及指的是科学思维并没有被使用)严格意义上来说排除法和非A即B并不是一回事,但是它在一个人身上几乎都是同时出现的,所以我也把它归为了同一件事。(当然我们在生活中很难也没必要完全避免此类错误,但在总结问题原因或者规律及交流对方明显不会犯此类错误时要尽量避免——当然,1v1或有某些目的的1vN交流中也要避免对会使用此类错误的人使用正确的方式,这些人只能被“影响”或他单方面对你传递某些具体的必要信息,大多数时候也可以粗暴的将其划分为“公众”,尽管这样的说法是内含非正义性的,但它的确很实用)其实我这么一说,我估计大家也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所以我也不过多赘述其中道理了。归根结底一句话:“推动”不一定代表“现在立即实现某些具体指标是好的”。 因为我们也知道,有推动力也一定有反作用力,也有反对的力量,这些反对的力量其实也构成了一种均衡,从大范围来看这也是得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以达到的较好的平衡点。显然,如果我们不通过良性的推动力,不通过不同的社会分工与利益群体之间各自施加的各种推动力而直接加上或者撤销一大块东西,这很显然不是一种理智的做法,它是很难符合市场需求的。关于市场需求这一点,我觉得联系上欧神曾经说过的“客户不是上帝”这话也很有意思。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写过: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是大家都觉得只能算是凑合的社会。很显然,有一个大型的社会群体普遍认为自己生活太棒了,那么他很可能是获取了不平等的且通常是暴力之下的超额利益——特殊情况下这不一定是坏事,但是用常态化的角度来看这肯定不是一件好事。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基本盘十分稳定的国家与社会之中,很可能是大国里面最稳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各方推动力带来的均衡就更加重要了,同时也代表着有更多人会觉得“过得只能算凑合”。这个凑合里当然包含交易双方,就好像你的团队和客户都觉得“凑合”通常才是最好的(当然了,如果非要二选一,当然得选团队觉得凑合,毕竟你是靠他们吃饭的。要是团队觉得凑合但客户还是没有,这就已经不是团队和客户谁优先就能解决的问题了。)当然,更直接点来说,你问欧神知识产权保护要不要。他会很肯定的告诉你不要。但是,你直接再问:如果这个世界上突然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突然一夜消失了,你觉得要不要?我觉得他可能就会回答“不要”。原因很简单:1:首先影响稳定性,大量商业逻辑要重新设立。虽然长期来看可能有好处,但短期来看会严重加剧争端——即便对于那些撤销对其有利的组织,他们也会发生争夺利益的内乱。2:由于要恢复稳定,其实还是会快速建立起一套和之前相似的专利保护系统,尽管这个系统可能比旧系统会先进非常多(也不一定,有可能会因为突然退化而造成更强的反弹,为了更快恢复基本功能反而会更粗暴),但它在本质上依然会继续存在。这是两个最简单的原因,但即便如此也最足够否定一夜之间消失的“方案”。可是,即便一夜之间消失不行也不代表对它施加“反作用力”也是不好的。不过话说回来,怎么看知识产权保护呢?有人觉得,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增进创新意愿。这看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也比较符合直觉:你搞出一个东西,别人不能随便用了,你得的好处多了,那自然就会促进创新啊。不过么,这就好像我和欧神之前聊到这个话题。(这一段应该不敏感,我发出来没啥问题吧?)当时我觉得对于药品的管控及知识产权保护是有必要的,这里我仅说关于产权保护方面。我认为应该给予药品保护,欧神认为不用。我的意思是,药品可以通过分析成份进行逆向仿制,而开发药品的代价很大,被仿制的损失实在是太大了。欧神认为这不需要通过产权保护,在药品里面加入干扰成份即可,其他办法也有相应的解决方式。我觉得加入干扰成份成本过于高昂,毕竟一个干扰用的东西的研发就很麻烦,另外要确定干扰剂对于生理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开销,而且干扰剂肯定得经常换……后来这个话题没持续下去,估计欧神觉得我忒傻了。 之后我过几天重新想了想,发现的确是自己忒傻了——完全把视野局限在一家公司的利益了,而且也没算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及全社会收益。(有人一想起“全社会收益”就想到“抢了白分”)事实上,如果从全社会角度来看的话,干扰剂研发非但不是成本而且是有收益的。我这里说的收益可不光是制造干扰剂本身能赚钱,而且这样的干扰剂生产商本身也是另一种医药研究机构(这样一个生意应该是由数个大型商业研究组织供货的,这样不仅方便保密也有助于研发线的效率)。 从这一点上来说,实际上至少整个社会在无用的损失最小的情况下还多了几个巨型医疗研究机构。这些机构虽然可能对什么东西能治病并没有那么牛逼,但是对于“什么东西大概率没问题”却肯定会有更深的了解——想想现状?我们真的是缺一批而且是很大一批研究“什么东西是没坏处”的机构。毕竟大学拨款或国家机构也是针对某个特定方向进行研究,大都是要求起效为主而不是泛用的“没有坏处”。这种研究“什么东西没有坏处”看起来是很没用的事情?恰恰相反,其实这不仅是知识储备,也是很多时候的评判依据——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方面的研究非常的滞后,以至于我们的毒物名单里不仅连新有的物质都了解的极少,对于天然广泛存在的物质我们绝大多数也几乎是一无所知的(并不是生活中天然广泛存在的东西害处就一定小,只是我们没有比对过而已)。所以对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好像看似让医药企业赚了,但是对全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损失——医药产品也因为“短板效应”而被拖了后腿。那些研究“什么不坏”的机构也因此被剥夺了很大一块的潜在盈利渠道,所以研究不坏比研究有用之间差距就太大了。至少在这一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干预至少导致了研究方向的失衡。 在其他很多事情中也有相似情况出现——通常越暴力越短视,干预手段往往都是服务于短期和局域的目的。 那么,知识产权没有存在的意义?存在即合理,长期存在就更不必说,所以它当然是有意义的……只是没这么好听罢了。 首先我们可以看最原始的知识产权保护吧。其实第一个专利申请的时候还没有专利制度(现代的),当然类似于现代的制度在更久以前的威尼斯就有了。关于威尼斯的老古董专利的详细情况很难了解了,但是对于更加接近的保护却容易一些。 专利当然不是一个瞎鸡儿搞搞弄出来以后再去找需求的商业产品,其实是先有专利才有专利保护制度的(也就是从有人想要过渡到有人提供服务,再到大家一起卖标准化的产品)。在现代专利最早的申请请求和通过的申请,基本上是医药和少量机械设备。 当然了,最早期的可考的现代专利申请要么是和政府没谈拢(都是单独的单子),要么就是申请虽然成功了但根本没有保护或保护力度各个专利之间差距极大。这个时期过了挺久的。在以前信息不发达的时代,真正能保护的专利其实是军队和民兵会用的产品——基本上专利就是个专供资格差不多的玩意儿,只是因为战事或特殊的生产有间歇性且可能会有多个领域用,所以一个个找人家批专供资格太麻烦了而已。为啥要有专供资格呢?专供了以后军队采购价格不是更高么?的确是更高了,但更高未必有坏处。更高的采购价格,就有更多的“利润”,而这些利润么……对吧?我不是说一定是违法途径,这是可以走合法途径的,而且合法途径当然是为主的。目的呢?我自己稍微根据发展想了想,刚开始其实还是挺简单的:为了有职业化军队和较大数量的常备军。当然快速且动员量可以很大的军事需求也可以,但这时有效的专利更多的会是药品领域(真的在打,兵要用这些东西)。啥道理? 简单:你有了多余的“空间”和足够多的流程,你才有足够的经费和涉及面来涵盖大部分政府部分啊——简单来说就是尽量把大家都拖下水,那些原来不能从军事中快速获利的部门也要有一些补偿。毕竟收税大家都想收,税金大家都想拿。但收税和拿到税金并不能让大家统一起来拿,是那些“花税金的时候也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事儿才能让大家自觉的和成一块(如果主要的财税来源不被自身控制,那整合过程本身就会受限,内部的低效与腐败就难以缓解,成为典型的买办)——这里花税金到同一块地方去就是统一,“多下来的钱”都是让其这么做的“空间”。如果你都不能让政府本身能够在这些生死攸关的事情上统一,那你就没法保证自己的安全。同理,为了维持职业化军队和常备军,这就意味着在平时看不出有太多短期利益的情况下继续维持大家觉得军队有必要继续存在的共同利益。所以军队产品的专供或者至少大量的公费购买就很有必要(当然在这之后,一些策略会慢慢扩散到其他行业中去,专利很可能就是其中一部分)这样一来,不管各部门相关利益集中者的任期有多久,分工好坏如何波动,它都在很大程度上会从中得利——有时候在整体上看来是赔钱的,但是经营的过程中各个不同的子部门还是会获得相应的利益。当然,这种直接的利益相关越是早期越是明显,毕竟早期的时候一般财路比较单一而且相对直接。至于早期的专利啥东西保护得多,啥东西保护的少,这当然也可想而知。美国是一个特例,因为美国在一战的时候都没有多少士兵,一战到二战期间才快速上涨,跟随着上涨最明显的也是和军工产品有关系的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在之前,由于大规模内部冲突+双方准备不足,常规的专供系统很难立即实现,同时资金提供方总是很分散,政府整合度也很低,所以美国就有了很强的知识产权的动力。贪归贪,开个口子合法的贪一点,不团结起来仗就没法打——南北战争很大程度上双方战败所面临的后果甚至超过普通的外敌占领,所以双方必须真正的尽一切努力。 大多数专利真正保护的只有和州当局关系好了才可以……至于怎么关系好么……专利保护在最初的年代基本上能有效的都是军事相关,出面保护专利的也基本都是军事或者准军事部门,只是一些小事情出面靠的是更基层的暴力单元,一般只是让侵犯专利的人过去谈谈而已。当年“侵犯专利”是大户vs大户的时候,这种保护可不一定是打嘴仗或几根警棍。那么,如果是一时间的军事需求或者其他暴力需求,那么一旦缩减或者战事结束呢?(欧洲更多以自己国家中的超大型企业为单位,美国曾经以州为基本单位)。这个方法当然还会被保留下来,而且作用更大。 啥作用呢?一旦它成型以后,它的征税功能很强大,更难能可贵的是本身可以相对独立于其他部门且收入易于管理——收钱过程独立,运营过程需要大家协调(你没法瞒着收钱的同时又提供保护)简单点理解,其实就是当局或其他拥有暴力的管理者在出售自己的暴力,帮助申请者维持在一定市场区域内的优势。专利当然不是商业行为,更不是公平交易,也不是自愿的。很显然我们都明白,这对于大家其实是一个囚徒困境——大家都买大家亏,但是有个傻子如果不买……肉肉肉。所以当年专利申请的费用如此昂贵就不难理解了——虽然是风险投资,但是平均来看要想动用暴力机器,那成本不会太低。当年的暴力管理效率比现在低得多,相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也大得多。所以呢?所以不仅申请很贵,走流程很长而且各个地方都要花钱,最关键的是它还只是一张“准用暴力证明”它不是用来区分“谁对谁错”的,它是用来强迫技术拥有及使用者扒着当局的,真的要动用暴力机器的时候还需要另外花钱。如果不另外花钱,那出现几个牛逼大佬集中专利,大家也都玩熟练了,那政府岂不是要赔出翔了?当然我们可以理解申请专利作为征税的好处。1:效率比较高也比较简单,反正申请的都要钱。2:收上来的钱的总数大伙儿不容易怀疑,因为都是从少数口子进来的,而且有啥违规事件需要处理收钱的人自己也不能独立完成(所以一切就都得有存档,证明自己以前的确是收了钱的)。3:前端给了承诺,后续服务者如果有服务也能得好处,这样就能把各部门相对容易的串在一起,涉及面越大好处平摊的面就越大——虽然看起来有些生意不划算,但是大家往往跟着流程也得干,这也是信用和关系的一部分。信用和关系尽管有时看不见摸不着,但这却并不见得削减它的威力,更何况信用本身就能强化各个领域和部门之间的关系。我们都知道,变相的税收很多时候是挺好用的。它经常可以避免利益不可控的高度集中于某一部门,一般也比常规税收系统更加可靠和高效还带有很多附加利益。比如说我们旧时代的国营也起到了这一作用——虽然它有很多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那个时代如果不采取这样的方式几乎不可能承受的住其他税收成本(其他方式不是没有,但更恐怖),更关键的是整个现代政府系统压根儿就串不到一起去(当年的环境我们的安全环境也非常紧迫急需资金和特定产品的生产)。 所以其实说到底问题还是非常简单的,后来专利越来越复杂只是更加增进了它对于各个不同部门的利益涵盖面和涵盖方式。这样看来,知识产权保护应不应该降低呢?有条件的话当然应该,甚至可以取消,但是它本身的效率现在来看应该还是较高的,同时也是资本模式下一种比较方便“强留人”办法。如果想要进一步提高,那就得有新的办法。只要人类大型组织之间依然有可能爆发全面冲突,那么“征税”肯定就不会消失——当然大组织之间不会爆发了,征税也不会完全消失,只是它的占比肯定会大大降低。我们也可以回过头再想一想知识产权保护在什么时候最有用?即便是现在的专利,大多数也是大型的利益巨大的专利保护的较好——我是指专靠法律方式保护,强力暴力保护。比如说一项高精尖的整体设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就是一个例子。但是绝大多数“知识产权保护”,哪怕是一个生产上的专利,主要的保护方式也不是通过打官司,企业控制一项技术的主要方式也并非主要是因为暴力保护专利(至少程度一般很轻)。我们现在之所以一项技术更容易保护,主要是因为产业链越来越复杂,违约的人很容易受到商业机器内部体系的惩戒——靠友商和链条都可以,法律是用来做临门一脚的(当然不防也不行)。我们还可以说说一个经典例子:游戏。比如说我们就提一个以前经常说的故事“中国单机游戏产业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打击盗版太差”。真的是这样吗?有可能,至少对于游戏产业单独来看是这样——如果不惜一切代价,用远超游戏产业可以达到的效益去保证它不被盗版,我相信当年的国产单机游戏是会好一点的。问题是:值得么?有些人还经常用例子说明外国的单机游戏保护的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功劳。是真的么?不好说。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游戏的破解是从哪儿来的?不是中国吧?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相信破解软件中申明的:俺做这个只是研究,是为了乐趣(不排除有人真的是这样,但现在肯定大多数不是这样,说不赚钱只是为了法律上更安全一些)。现在大多数游戏的破解版和破解方式是从国外来的——能破解主流游戏的人的水平都不一般。稍微了解一下海外游戏市场历史的人都明白:国外的盗版游戏市场不仅不小,而且还超级大。至于那些所谓的“保护案例”基本上都是很少见的例子,只是杀鸡儆猴用的(杀的一般还是最容易吓的猴子,也就是盗版使用者)——我们也可以注意到,主要的惩罚对象是影视作品而不是游戏。当然我们都知道,影视行业的利润比游戏行业大得多且影视作品真的是“一过性”的产品,同时影视剧作品的传播比游戏更加方便且关注度更高,但是相应容量也更大——直至21世纪以前,网络传播影视作品所消耗的成本极大,还不如去租个碟。所以传播影视作品容易被查到的程度远超过游戏,但关键还是当年影视剧的传播本身就受到技术限制。 现在游戏更大了以后,游戏的确比影视作品更容易查了,虽然影视行业的利润还是远超游戏。但是现在的游戏并不是靠知识产权保护来达到反盗版目的的,主流的方法其实是联机游戏。虽然旧时代单机游戏也可以联机,我们也记得当年的浩方和QQ对战平台,但是那些平台都有很多问题。比如说反作弊等,但更关键的是游戏者之间的版本常常不一致,而且还是能进入同一场游戏。当年我玩红色警戒2,我用的是原版进浩方平台,但是对面家伙的入侵者战斗机居然可以悬停而且导弹无限……当然我还见过更奇葩的。现在呢?很多游戏都是采取了公司自己假设服务器对战,由于需要账号等相关内容,所以你不用正版游戏就无法对战(其实也不是完全没办法,但非常麻烦)。有些游戏甚至就直接注重联机对战,尽管它的单机任务也还不错,很多时候单机版就几乎是免费给你玩。这也就导致现在就算是单机版本盗版也是违法,但游戏公司已经没有太大愿望去对付这些盗版了,比如说《战地3》和以后的系列。本质上来说,就是技术的发展+企业用服务让盗版变得缺少一些服务,而这些服务想要用盗版的方式执行有很高的门槛。专利反而更多的是对“可爱的友商”及不同的市场区域的政权用。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只要不是为了应对暴力,其实也就没有必要使用暴力对抗。虽然专利看似法律工具,但实际上背后有极其巨量的暴力交易,这和一般用于降低交易成本的商法有很大区别(当然商法中也有大量并非是用来降低交易成本的)。 事实上我也不觉得当年我们强化对盗版单机游戏的管理就能对游戏产业起到决定性的帮助——当年一份国产正版游戏经常要近百元甚至二三百,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中国能为这样一笔游戏消费付钱的人并不多。也许你会提出反对意见:当时最早为网游充钱的人很多。确实没错,但我们不能只从充钱的多少看问题,毕竟两个不是一个产品。至于它们之间的游戏性差异我就不赘述了,内容太多。不过在其他方面有一点很重要——在那个年代网络还不甚发达,大家在玩游戏前对于游戏的了解基本只能停留在口口相传上,能买游戏杂志或者看当年还存在的游戏电视节目就已经算是很高程度的预习了。当然,我们也都非常清楚那时游戏或者电脑杂志上的宣传和实物差距有多大了,基本上和小霸王99999in1的卡带差不多。当年我们口碑比较好的几个电脑和游戏的杂志,仔细想来也不过是因为他们对于那些已经成熟和公认的好游戏的内容比较多而已——特别是星际争霸。在这样的环境下,你让当时玩游戏比较多的小孩子与财力尚不雄厚的青年且均收入远不如今日的中国市场购买一个100~200元的风险极大且娱乐时间基本在12小时以内的东西(当年的游戏还疯狂的用难度和无聊的任务强行拉长游戏时间)……想想当年中国电影票才多少钱一张。 我们可以想一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真的发了神经去管制当年的单机游戏盗版市场的话……用脚想就知道很可能是这个结果:今日的中国单机游戏市场是欧美3A大厂的,网络游戏从发行到经销也是欧美把持的(就算官方有所控制可能也改变不了情况,反而可能拖后腿更严重)。尽管我们知道即便在这样的控制之下依然会有很多公司明白做高价单机不可行又承受不起薄利多销而转移向道具收费的网游,但严管很可能会造成一个时间差从而使中国网游市场错过最关键的几年。当然你可以说中国网游劣质又低能一类的,但是随便想想都能知道这种说法本来就非常搞笑。能用看起来低劣的东西在本以为已经相当成熟的同类市场站稳脚跟而且赚波大的,它本身就说明了在这些低劣的东西的运转过程中有东西比之前所谓的“成熟市场”更牛逼——这意味着其他“成熟”的部分对它来说往往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成熟的部分要想掉转头去模仿那个“低劣”系统中极为优势的东西反而经常难一些——例如说,原来虽然市场绝对值已经比较大但相对单笔利润较高(没到平衡点),这个时候中间有人再设立一道门槛制作一些标准……比如说分级什么的,这样就会增加不少薄利多销和波动较大的类型的经营难度。(尽管我们直到欧美一些国家的分级制度是行业自己要求制定的,但其实是行业从政府手里硬抢来的,毕竟自己制定总比被别人制定好些。但即便如此,制定过程的自由度依旧较低,而且有时候还是很难受,因为实际上每个政府部门也会从中插一脚,反而更好制定许多奇奇怪怪的标准,这一点在欧洲游戏里更加明显——不能拉大你的总额,我就拉长你的流程,利益均沾嘛)这样看来知识产权保护百害而无一利?的确是。 但是一件东西是否存在和它是否在原则上弊大于利没有必然的联系,在这儿我们还是看它的用处。由于它诞生之初的用处根据前文大家也能明白,尽管各国有不同的形式,但是基本道理是相通的。所以对于这些在一开始自我发展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来说,我们不需要太复杂的考虑,真正的重点是那些并没有自己发展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 这些并不是自己自然产生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也包括我们中国。这些国家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因说起来可能很复杂,但我们用同样复杂的东西去类比却很容易。这个同样复杂的东西就是关税。我们中国人想到关税就想到鸦片战争,说到鸦片战争就想到清朝要完,想到清朝要完就想到买办横行,想到买办横行就想到光头,想到光头就想到他用关税得来的钱给老婆买沙发,想到光头给老婆买沙发就想到他亲戚买汽车,想到他亲戚买汽车就想到他为了运汽车把光头买的剿匪坦克丢了好几辆进海里,想到坦克丢海里就想到运输大队长,想到运输大队长就想到解放,想到解放就想到买办完蛋,想到买办完蛋就想到制定关税的权力被我们夺回来,想到夺回来我们就明白自己终于不用给门口的区区几门大炮磕头了。过了几十年,西方老和我们玩知识产权我们就想到鸦片战争,想到鸦片战争就想到落后就要挨打,想到落后挨打就想到造不如买买不如租,想到造不如买买不如租就想到某想,想到某想就想到买办,想到买办就想到光头,想到光头就发现某想某人的发型和光头一样。(当然这里是开玩笑的,某想也是没办法,他们嚣张的收购了IBM的PC业务之后就一直挨整。虽然我们知道IBM的PC业务本来就对其不太重要,但IBM在美国官僚和老百姓心中的地位不一样……人怕出名猪怕壮,人家当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嚼舌头的好差事) 知识产权其实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取类似“夺取关税控制权”的效果,只要通过各种其他协作和交易中的优惠就可以达到影响对方内部的权力和资本结构,以及扩大利润等目的。现在能理解某些上海在开放后的历史传承对于小清新的土壤是啥了吧?看,这样一类比就简单了。知识产权只是看上去没有海关,但实际上作用在管理组织内的作用和关税是相似的,只是它的“攻击性”略强一些——如果自己弄很强的知识产权保护“阉割”自己的效果低于攻击可得的收益,那……不过么,降低知识产权得到的收益大致上是社会共享的,提高它的收益么……如果作为一种攻击性手段且成功的话,那可能还能为自身所处的社会带来一些好处。我想我们近年来所谓的增强知识产权类型产品的管理主要不是为了征税,因为我们的发展道路不一样。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护来征税与控制的国家只能是资本主义原生工业国家——我不是说其它的没有这些作用,只是它不是因为这些需求而产生并且也不是诞生的主要目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可以进行资本和权力的对接,知识产权本质上就是资本力量为自己出资购买暴力保障,在前资本主义时代金钱和权力在本质上依然是两个系统或干脆绝对就是同一群人。如果单纯的是两个系统,那就很难获取稳定的标准的保障。如果完全是同一群人,那就更没有发展出这套系统的必要了。至于工业国家就很明显了:只有这样生产力才足够,资本力量才真正有可能足够大,且有更多可以具体保护的技术与大规模生产的产品。原生工业当然是因为时间差,因为工业化国家对于后发工业国家的压制能力很强,所以后发工业国家使用这样的暴力出租方案在刚起步时没有太多的油水,而且之前的全面变更社会制度时也没有相应的工业积累,所以情况自然就会不一样。 那些后来才开始升级知识产权保护及对外也同样要求保护的国家,最主要的目的是“加入别人的游戏规则”。当然了,加入别人的游戏规则大家也是各有各的目的的。弱的是没办法,强的是想渗透或交易及强化自身内部结构。渗透和交易自然不用说,强化内部结构是为了能够让双轨系统(权力与资本并行)能够在更大的范围上保持接触,也就是权力能给资本以交易而非完全单纯的控制。简称:资本主义社会的知识产权暴力保护是一种产品,而另一些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更类似于发福利。当然,福利发的多和少,就和很多大家都明白的因素有关了,这本身也是强化权力系统内的上下级控制(无论明暗,但是这样的系统越发展到明处其效率就越容易提高,所以本质上来说能减小暗面,虽然这不一定是好事)。好,那么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此类资本与权力交易的系统的“好处”或者说“有用”的地方已经说完了,坏处也说的差不多了。毕竟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并不和平的世界里,人类也不是一种和平的动物,所以大家当然能够理解有时候效率的损失不可避免。 但同时,这种效率上损失不能避免既是因为暴力肯定会存在,毕竟没有什么东西比暴力解决问题更彻底,但这种损失的大小和人对于管理与技术的认识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归根结底可以用一句话概括。 “战略上的效率损失是不可容忍的;战术上的效率损失如能服务于战略目的则未必不能在短期内接受”。举个例子:欧神曾经批过一个天涯屌丝的其中一个观点。观点是这样的:“在一些重要的技术领域,为了保密的需要必须由国家管理,降低效率是可以接受的。”这句话的错误在哪儿呢?我经常也说好像类似的话,但其实是有区别的(我的一些群友也一直搞错了)。这个人的意思是包含两个错误成份。1:把“保密”等同于效率一定降低,以及国家机构就一定能够更好的保密。2:把这种效率降低定性为长期可以接受的,是战略上就应该持续容忍的。这两者都是完全错误的。首先,把一种合理的对抗行为当作是“效率降低”本身就是神经兮兮的。错误在哪儿呢?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能明白了。“一个人要和你打架,你撤不掉必须打,于是你一拳揍过去直接把对方干瞎。撂倒对方以后你觉得自己手也打的挺疼的,于是你把“打人手疼”列为效率降低,并说打人手疼是可以持续接受的。”看,这下问题就明显了。 打人其实是一个决策,打人手疼是成本,它并没有涉及到什么效率降低的问题。直接将“重要技术领域”定性为“必须忍受打人手疼因为这是必要的效率降低”是很搞笑的——结婚重要不?那新娘子上来以后要给人家来一拳?接下来呢?岳父岳母来一拳,伴郎伴娘来一拳,姑姑婶婶来一拳?一拳超人吗?而且话又说回来,这种说法也是对保密战线及保密工作者的侮辱啊。 所以这里的问题是“重要领域”是什么的问题,事实上“重要领域”是越少越好——而在那个人的意思里,几乎是所有涉及安全及高级竞争力的领域全都得算“重要领域”。其实这基本上就等同于“所有有优势的领域”了——之所以很多人会这么觉得,无非是因为两个历史原因。1:我们原来的能算不太落后的“优势领域”宣传的最多和让人感觉最重要的都是国防领域,比如大蘑菇弹什么的。这些东西经常保密程度很高,所以产生了无关的联想。2:还感觉我们现在啥都落后的一批,而且世界上还只有两个国家,一个是中国一个是外国。在这个时候我们最基本的安全领域是绝对需要保守的,损失多少全社会效率都能容忍。这种想法很浅显也很直接——但问题就是没考虑到“要是效率降了,你还咋保密”?事实上无论是保密体系内部还是保密体系之于整体,他们的效率都是很关键的,他们决策的经济性也是决定性的影响要素。任何效率不足的一环都会成为薄弱点,当抱持着“降低效率也可以”的想法持续下去,那就是漏洞越来越多最终死路一条。我再举一个例子:手机厂商要发布一款新手机,在新手机发布以前保密,这是降低效率的吗?大家都知道没有降低,尽管保密的时候肯定会有另一些损失,比如说如果你保密失败了可能会蹭一波网络流量,但这是弊大于利的。毕竟发布会的时候惊喜展出一个闪闪发光的完全体新机一般都会是更好的选择。同理,蘑菇弹也是一样,保密本身是为了最危险的时候突然给对方看一个“大宝贝”——但这是目的,并不意味着效率降低是需要被持续容忍的,更不是合理的。但是在除了通过保密可以获取一定战术优势的情况以外,其他部分是越少保密越好,即便是环境中的战术优势让你的保密需要多一点,你也应该在这一类事情中的其他方面继续保持更高效率。还有,保持更高效率有时也并不是说“全部纳入常见的商品市场”,即便是作为折衷方案,让其内部市场具有更多市场特性也是很有利的。这一点在我们的核心装备上也很有体现:看似我们的“国之重器”的二炮部队,在当年研制过程中无论是方向还是采购都达到了当年几乎能达到的最好水平,而反面例子则是官僚指标横行的飞机发动机领域。 不过我也并不是说“所有东西最优结果都是不由国家来管”。如果从可预见的未来角度来说,即便在技术层面上有些东西最好还是国家来管。比如说:在可预见的技术预测里,能够极为方便且极其有效的整合为一种极为高效的隐蔽且定点杀伤或杀伤力极其巨大的武器技术。这看起来原因很简单,就是国家掌握安全一些?其实不是这样的,需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样的东西国家掌握会变得安全?这个问题还可以延伸出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家要在乎自己的安全?这个问题还可以延伸出另一个问题:国家凭什么让整个权力运行系统能服务于安全目的?这三个问题看似傻逼,但实际上我们想一想就能明白这世界上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国家在这三个问题上连一个都无法良好解决。为什么要这么做?答案很简单:为了提高整个组织的整体效率。为什么能提高效率?因为环境安全。为什么环境安全?因为政府垄断了暴力机器以后,其他交易行为就不需要用暴力来保护自己,同时交易双方也更难用暴力去干涉交易,这就使得“市场”本身能够维持相对公平。而国家整个权力运行系统的各个层级能服务于安全目的,当然是因为干这事儿有好处,毕竟大家都是人。想办法从市场中抽取好处的办法就是体制机制,怎么抽好处又能维持效率的大纲叫指导理论,觉得能更长期的发展更少降低效率的模式框架叫政治思想,追问效率组成的基本元素及衡量方式是政治哲学(我瞎掰的,别当真,不过感觉八九不离十)。 欧神批判的屌丝思想其实就是“斗公鸡”思想——黑白分明,内外也可以很分明一样。但是正如所有组织一样,它的本质与核心都是对内的,对外政策只是对内思想的延伸,因此黑白和内外从来都不是那么分明的。如果内外能够真么明晰的界定的话,那么分清敌友就不会是第一要务。 分清敌友在上面的那段话中最低排到什么程度啊?我是指对于思考整个可预见的未来内的社会而言。没错,至少是“觉得能更长期的发展更少降低效率的发展框架”的这一层,也就是思想。当然,如果仅仅是在实际操作中,临场就只需要指导理论级就足够了(你看,叫“指导员”是很贴切的)。以上都是针对需要进行全方位涉及组织构成决策的人员,对于操作人员只需要执行体制机制,要把人体制化。 不过说到这儿,我们也可以差不多明白美国现在出了什么问题了。一言以蔽之:美国的企业越来越政府,政府越来越奇葩。 这是历史发展使然,资本主义+闽煮体系注定了资本力量和政治力量的交织,而资本力量会越来越多的“购买”政治提供的暴力力量——这在很多时候被称呼为“法治化”。这在一开始其实没什么问题的,因为企业本身就是分散和服务于本地的,大家这么搞搞也没事,更何况美国以前是个地超级大物超级博的国家,人口还不多。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有的是可以挥霍的东西,怎么快点把这些东西变成自己能用的比效率更重要。当然了,在大家“一门心思搞建设”的时候,这在很多时候反而能促进环境快速趋于稳定,因为大家购买的暴力是总体有限的,联邦当局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平衡,购买的力量也大致上不超过州的范围。一块初创地区治安不太好,各个小区自己拉起一支乡勇来对付强盗,国家来保障交通要道的安全。这种模式是完全可行的,也是高效的。但是在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物流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型全国性到后来的全球性资本力量出现了——他们不买州的暴力了,他们直接买国家的暴力力量了,可是联邦当局的暴力力量本来是用来协调各州的。这就有问题了:你买州的暴力力量最多也就局域的司法力量,虽然说美国是联邦制,但是对于那些根本性的基础体系有关的法律还是国会决定的,而且联邦也能通过暴力与资源流向的诱导来控制州政府。如果资本力量只能大力度干涉州政府,那么这些暴力的拥有其实是不稳定的,这些资本家不能太依赖这些暴力力量——用多了很容易装逼不成反被操。联邦当局就只需要不断地通过干扰各州资本家不要在自家花园里做大就行了,时不时颁布一点法令就可以很好的达到目的。(这里用“资本家”其实是有歧义的,因为很多人对资本家的理解停留在一种感性的“吃人如老虎”的印象里。这里大家理解为“以生产与交易为主要生存方式的组织”就行了,比如说公司或者作坊都可以)可是,一旦闽煮+资本可以介入政治+竞选信息化程度提高……这下问题就大了去了:企业不得拿起甚至制造政治+法律+文化的武器才能保证自己在国内生存,而且是国家级的武器。而至于工会和劳动保护组织更是可以借着企业的政治竞争而大肆提高要价:因为这些竞争需要票仓,这些企业又非常需要这样的法律保护自己,所以“溢价”大大提高了。结局就是工会从一个盈利微薄的服务性组织一下子变成了一种“选票变现金”的非生产又不在乎效率的东西了——人多就行,但是不用过什么好日子。所以美国的工会变成了啥呢?这就和什么兵差不多了(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保护有选票的本国劳工,削减他们的工作时间并要求有更多就业岗位容纳更多工人,除了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否则不能加班——很多人都说米国工会经常因为加班闹事是因为工人福利,但这实际上是给企业施压,并且在闹事期间自愿偷偷摸摸加班的工人是拿不到工资的。美国的这个消费习惯,偷摸加班的人基本上手头连几天的饭钱都没有——赶紧拿好离职工资滚蛋吧,下回别tm来这儿了。如果大量的工会都在搞这个会变成什么样呢?很简单:社会的基础工作都变成了不能加班只能拿底薪(虽然这看似更勤劳,但这对专业生产的杀伤力是毁灭性的),这样一个基层人要想活的利索就只能干多份工作,人就可以拆成好几个来用——啥?不怕选票被另一个工会夺走?天真,你忘记工会联盟了啊?一个联盟控制一大块区域,一个基层工作者能跑多远?而且跑哪儿有区别吗?一个联盟就支持一派,其它的不支持。投票自由?想多了,工会的人都在旁边看着的——你投反对票只是微小的一份力,但是被发现了事儿就大了。要想给人穿小鞋,什么政治正确和法律都护不住的。这就导致一个现象:每个地方的保底工资吹的震天响,进来一看是坑爹。为啥美国工会对保底工资比起欧洲来这么不感冒啊?保护力度为什么弱这么多啊?肥肠简单嘛:保底工资搞搞了就业率咋办?就业率不够就没选票生意拉了,但是如果太低的话拉客越不容易。 这就是美国工会“加班闹得起劲,保底谈的起劲”的根本原因,前者是打仗,后者是生意。嘴上呢?已经没有主义了——要想获得更多生意,你弄一个“主义”这样有条条框框的操作系统能扩大生意规模吗?还不如进政治正确超市要啥就弄点啥。注意哦,这和一般的“贿选”是有区别的,贿选这玩意儿是基于旧有组织的临场交易,拼的更多的是领头者的管理能力和给付能力。可是在美国的这种模式下就只用考验很少的管理能力,却几乎完全不用考虑工会和竞选者的给付能力——给付能力其实也是一种硬实力的展示,虽然不好看但的确有用(情况搞不明白的时候能拿出钱分给大家的人到底还是靠谱一些)。那么,某些工会可以不可以干脆用直接给付和别的工会竞争呢?当然不行,法律不允许,而且会有一大堆其他工会盯着。 美国的系统现在是只准贿上不准赂下的——那能不能用兑现自己参选时的承诺来变相贿赂呢?答案是:不行。真要兑现了,这么好的条件就业率很容易降低的,那你能让工会的心里踏实么?夺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你这么搞搞,那工会岂不是变成了至少能为留存下来的工人谋福利的组织了吗?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啥?你说如果真的搞出一个干事情的工会会怎样?怎么的?你想被大家一起指认是东方的红色力量?那别说工会活不下去,跟你有瓜葛的企业都得跟着遭殃。哎,听一听当年美国工会的红色歌曲(可以搜到),那豪情壮志,那英勇的战果,现在回想起来还真的是莫大的悲哀。问题在哪儿大家也看到了:如果经营组织不得不以“自保”为由来干涉且有能力全面干涉政治与法律(凝聚暴力的核心程序与利益框架),那么经营组织就不再纯粹,它对内部和外部的市场都会发生从源头的扭曲。这样的模式下最先发生凋敝的行业是什么?当然是人数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少tm说什么更高利润的产能把这些淘汰了,说这种话的不是蠢就是坏。美国的人口可没少到做了这个就不能做那个的程度,人家又不是荷兰。是因为市场竞争吗?有这个因素,但那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都说是因为油价上涨和日系车更省油,日本人工作兢兢业业和成本低所以才反杀了美国车。但是问题来了:1:美国车在日本车来以前就开始有变弱趋势了。2:日本车能做的,美国为什么不能做?又不是没技术,汽车生产线转换也比飞机大炮容易多了,更何况这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3:日本工作人员工资低,但是人家工资高了以后,还是混的挺大的美国汽车,为什么别说夺回来,连稳住脚跟都不太做得到呢?我知道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很多种解释,大多数层面都是基于技术与偶然,或者是商业管理。当然看起来更白痴但最万金油的说法是人种和玄学差异……超不科学的。 其实我的解释出乎意料的简单:美国没办法少用料做好车。不是技术上没办法,是管理机制上没有办法,当时工会已经转变成现在这个样的雏形了。当时的美国制造业工人的士气和稳定性几乎是“持续稳定的断崖式下落”,这个在当年老产业工人那儿是共识。 当士气和稳定性下落时,工件技巧和流程以及质检自然会越来越马虎。 当人变马虎的时候最节约的解决办法就是用好料子去填,别搞太精细的。这个做法其实我们很熟悉啊,傻大黑粗的毛子就是这么干的嘛——技术不行?上用料!加工不行?上用料!设计不行?上用……说错了,是让设计师去古拉格农家乐放松一下。 这个是最直接也是最有利于规模化使用的办法,其他办法比这个还要贵。至于机器人么……那是因为美国工会在一开始真的玩的有点过头,一不小心真给玩死了,玩死了以后吃别人去,所以后来美国在一些行业中才有了比较大规模的机器人生产——现在玩的利索啦,所以反对机器人的呼声也就非常的熟练呢。但是我们知道用料子去填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只要环境出现不利的大波动就很可能要凉凉——这种办法对很多大波动都没有抗击能力,油价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 即便这个波动没发生,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也是缺乏竞争力的,死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这是啥?这就是所谓的“体制问题”。这种闹事比欧洲那种闹事要严重多了:欧洲那种闹事至少闹成功了可以提高一时间的积极性,但是美国这种闹就是当场去世的节奏。 没有一个人口和资源均衡的国家会主动抛弃自己的任何一个产业,失去的产业基本都是因为本来就竞争不过或被自己折腾死的。美国纯属就是被自己活生生给折腾死的。至于金融业挤压制造业的这个说法,我觉得是扯犊子——明明是制造业自己不行了。难道还能人人去搞金融啊?金融赚的钱也不是白来的啊。对美国来说,情况就是“搞金融有安全感”,随时可以开溜。 因为美国的问题更多的是出在生产有关的地方,消费和砸钱领域还是很自由高效的(别笑,能让人在内自由自在的花钱对于一个社会也是很难的)。 不是美帝想去产能,实际上联邦当局也救过无数次可是救不起来——你真要救,就得隔离企业自保让企业摆脱互相间的囚徒困境,可是当这些自保企业的影响行为已经到了联邦层级了,那么联邦自己内部也就有了同样的问题。泥菩萨过河,河中还有鳄鱼。这时候谁第一个先放下棍子谁就第一个脑袋敲出大包,所以当然不会有任何人让步——不相信联邦当局本来就很正常,别忘了人家可是“合众国”。人家是联邦制的,对地方具体行为管理能力很弱。这就出现了一个很搞笑的情况。美国联邦政府管不住地方,地方搞得死企业,企业管不住地方却能管的住联邦,联邦又能对全国市场施加影响,地方能对生产造成影响,生产部分又直接影响企业控制联邦。美国越来越多涉及宪法解释和使用的修改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为大家都必须抢而且还能抢最大的那根大棒。(国内以前还有人吹:卧槽,这好啊,这是制衡啊!……我看这些人是蠢坏蠢坏的,字典里查一下制衡啥意思不会吗?就看到“制”没看到“衡”。)所以在越战后美国越来越陷入企业带头下的司法大战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吗?一点也不奇怪,人家只是变相的拥兵自重而已,能抢一块是一块,抢不到的自保,自保不行就慢慢安乐死。而到了当下,我们都已经知道美国已经到了决定未来命运的时刻,一位伟大的人站了出来。我觉得他的想法是“老罗+傻丘”混合的办法,当然也是加了点新东西,似乎是想重置劳动力市场(没人比我更懂xxx)并将企业间自保渠道缩小一些以让它们的矛盾不要这么尖锐(假新闻!!),通过盘整对海外和内部的市场贸易的方式来压制企业间互相威胁寻求在法律上自保的迫切程度。他抱着一腔拯救美利坚的热血,他站起来了!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傻逼了——要想办妥事情就需要不仅有关系而且还要聪明的人,可是这时候有关系的聪明人都赶紧跑回自己主子那儿筑自己的墙挖自己的洞去了,愿意跟自己干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的人只有那些有关系但没智商的……没智商也不要紧,但是智商正常还有关系的人别人的组织也给准备好预备位置了,所以剩下的是有关系但负智商的而且还可能是奸细——他现在就在体验一群又蠢又有关系又是奸细的人的各种背叛和要挟。人家不推特治国行吗?直接手下连领会全面意图都很难做到,只能通过推特群发给大家,总会有点智商在线的人看明白的。 他的想法是好的,但问题在于……好像都是问题。自己没经验,手下都是被各个组织强推来的极端菜逼+奸细,基本盘也没打稳,任期太短却要同时得罪很多人。 这个美利坚最后的良心非但不太可能守住自由女神像的裙底,反而会因为这么一搞让“自保派”更加看到自保的必要性,以后斗的更快更凶,工会活动的更厉害更疯狂。 当整个体制已经出现“老化”的时候可以通过盘整解决,如果体制有固有问题可以靠改革一步步解决,但如果整个组织的体制已经是“固有问题老化”……没希望了,因为你得同时得罪保守派和激进派两方,中立派也要吃瘪,中立派吃亏的时候就连小虾米组织都会不满意。这个时候还不如苟延残喘,真的跑出个有良心的闹腾一番反而让大家更加不能安心的等死——这是让101岁脑梗心梗的老人参加铁人三项,而且不跑到世界锦标赛第一名就原地炮决啊。当然,人家的要求也不仅仅是铁人三项了,他的盘整方法还要来个刺激的,要一边跑铁人三项的同时参加世界拳皇争霸赛。他说自己30岁的时候打败了拳皇,现在101岁照样车翻现任世界第二选手。(请各位脑补《洛奇》的音乐,虽然拳赛的实际情况可能是“星球大战里一群万发不中的帝国兵扫射蛇皮走位绝地武士”,吔?既视感好像出乎意料的强呢?) 当然,因为他还是有才,又是最后的良心,他最好的选择是跑到密西西比河边跳着象征无尽轮回的华尔兹螺旋投河。美帝老百姓会开着汽艇寻找他,投下热狗避免鲇鱼啃他的尸体,川舞节就是这么来的。 等下,好像之前说的是知识产权保护?这楼都歪到密西西比河去了。嗯,是有点歪(有点?)不过知识产权保护的确是一个相对于其他很多类似东西更加有趣的玩意儿——它的暴力出售更加方便,更加综合于多种系统,而且寻求保护是用金钱来获取且必须提前“报备”,而且绝大多数保护行为都是要自己出资许多的,还是标准化规模化的……卧槽简直完美。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系统本身就与资本和权力高度交汇,而且它的普及性甚至可以说是“普世性”都非常强——当然这里的普世性只是个比喻,不是指大家都认可,而是指它在全世界的普及程度很高。在很多国家与国家间交易中,其他东西都是可以商量的,即便是后来偶有触犯也不一定有事,唯独这个知识产权的问题总是不同程度的被提起,甚至连去个刚果都可能被广泛提起。可以说知识产权几乎是无所不包的,只要有执行力量即可,而执行者会根据各种利益进行行动,这里当然也包括大量的政治利益和国家组织直接的经济利益。 比如说就拿“当关税用”+“买办”角度来举个例子。我们通常认为“哇塞,知识产权赚钱爽歪歪,白赚那么多钱,你看都有专利费呢!”但其实在很多小国家根本就不是这样——注意哦,雇佣暴力机器要给好处不仅仅是针对内部的,对外部也是一样。在过去,列强用军事手段直接入侵,能吞的直接吞掉,不能吞掉的就要让对方签不平等协议,让人家交出控制权。但是这个法儿不是特别好用,一方面是对方可能会反抗,还有一方面是当地的执行者对于母国要条件更多(他自主权太大了),而且随着工业技术的扩散和军事成本越来越高,再继续这么搞就玩不下去了。你给对方工业,对方反抗能力提高了。你不给,对方就是个农业社会的产出,但是能接触到其他工业品的这些国家的反抗能力还是会增强的,毕竟到20世纪中后期就一杆迫击炮随便搞了,列强不能再用便宜的轻步兵来保卫殖民地,可是其它单位又贵的一批,农业产出养他们根本入不敷出——主要还有个苏联在满世界发坦克。对于那些已经有一些工业和其他高附加值产业的殖民地,他们就不舍得一下子放,所以他们就用内部再次瓦解的方式对付他们——苏联发了更多的坦克。到最后一些地方不得不打起来,列强依托尚且强大的运输能力还能莽一波——苏联告诉大家:坦克放在车库里不会烂,大家攒一点跟他对莽,你们莽不过我来帮你们莽。 虽然苏联干了不少龌龊事儿,苏联很快也亡了,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苏联的确解放了世界——尽管这种解放在很多人看来根本是搞破坏“给别人当狗好好的,首都还有楼房,现在楼房都破了”。尽管我很难否认不同的价值观念,但是这在客观上给了这个世界一个比较快的重盘机会。这实际上是很大程度上让不同地区变得更有自主性,虽然本地军阀很恶心,但是他们或多或少还是为本地考虑的——不管再少都比绝大多数旧系统殖民者要多。这种不能被密集的列强的直接高强度控制就给了更多类型和生产地区的商品有竞争的机会,不仅对于本地人而言价格降低,而且关键的是加工设备也变得便宜且难以被限制进入渠道了。这样的自主权很可能在本世纪中叶掀起一场真正的第三世界国家主权独立并蓬勃发展的热潮——它可能比很多人预想中的晚,但从历史上看100年并不算长。 但是这些都是后话,在军队和关税被原殖民地夺回以后,他们就选择了知识产权。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哇塞,知识产权白赚钱”一样,其实这是不对的。每年很多很穷的第三世界国家都花很多钱买知识产权,而且都是“挑着几个甚至一个特定的国家买”。这些第三世界国家给的知识产权费真的都给了这些企业吗?是,也不是。因为这些企业会把这些钱重新返给那些支持自己企业及国家的第三世界内部的有权人士。那些国家会禁止这些类似“回扣”的行为吗?有些会,但是无能为力。因为这些国家本身政府就不太有钱,一笔回扣带给相应权力体的增强是很大的——更关键的是,这些国家撤走以后要么是刻意留下了“西方闽煮权资不分家投票上马体系”,要么就是逼迫其造成一个非闽煮甚至民粹不可才能掌权的既成事实。对于那些没有落入圈套并发展的还可以的国家么……在苏联解体后,这些国家里还能照常活下去的大都先后被炸弹洗了一遍。当剩下的人无力反抗之时,这些“知识产权份子”就兜售着一点也不高科技的高科技来了,并且他们掌握着一切回扣——就算你是个只有点农业产出的国家,我也用这种内部整你的方式让你掏钱。实在不愿意掏的……暗杀/资助反对派/直接炮弹伺候。在这样的软硬兼施的办法下,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是没办法对付的,到了最后面临军事入侵的关头,这些企业和国家都会通过这个口子输入一大堆相应的回扣,社会管理系统在开战前就被策反到失能了。甚至大多数时候根本不用这么做——因为这些国家通常在苏联解体后失去了不少援助和另一家工业品供应者,所以他们的实力本来就大幅度下降,此时为了维持自己的社会管理队伍就不得不对这些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发生了对抗或者让对方不满意,那么对方只需要“公事公办”就能瓦解对方的财政(尤其是各个管理者的个人财政),因为是公事公办所以别人都找不出任何明面上对付的办法。(禁止垃圾出口与进口也是一个道理,禁止不是不出口,只是那一块就是不想用明面上出口,因为这个生意要做大可以很大而且来钱快,这就必须留给“领袖身边的小跟班”用违法的方式做。这样就很难名正言顺的将这笔钱列入财政收入了,列强免除后患的同时还将自己的责任丢的一干二净——所以你看到一些弱国明明空地很多而且也没啥人却禁止垃圾进口或者有条件进口就不奇怪了……当然了,美国爸爸作为唯一的霸权,别人维护好的这个系统它倒是经常可以随意搞破坏。巴塞尔公约看上去是发展中国家“自愿”限制进口,但实际上也只是个折中方案,但这也是争取来的——至少这样当局就有了一个比较广泛有支持的声音,能让当局正规部分收到钱或者至少一部分罚款。这比弄一个1对1的协议要来的安全……简单来说1v1可能被轮,但大家一起签只要每天被强搞一次,总比被轮要好一些) 弱国全国老百姓给知识产权付钱,而知识产权出售者拿出了一部分返给了该国政府的中层和部分高层(甚至全部)来换取或强迫这些当权者用更加暴力的方式控制他们的老百姓——为了保持安全,弱国稳定自己并发展力量的做法都被事先遏制,如果突破界限,那么列强的真船真炮也就来了。 大家看:我们的官方媒体把稍微浮出水面的此类行为称呼为“新时代的坚船利炮和技术霸权”,这是一点都没错的(人家很严谨的)——技术霸权的大部分从来不是用技术来达到的。它就是变了相的抢设置关税的权力,直接绕过了关税去作用于弱国的政权。 当然,这种办法虽然阴险又暴力血腥,但是它的控制程度还是远不如直接的军事控制的,随着世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这些弱国正在慢慢变得有对抗能力。这些列强还能够继续用对自己廉价但对对方不可替代的东西从中获利的相关方面,下一个全面性的东西只能是信息通讯——工业时代又出现了一个新分级,拒绝它是自寻死路的,但又不是大部分国家都有这一能力。(美国自己砸烂了自己的通讯基础建设甚至大部分研发的能力,这意味着美国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竞争对手,除非他准备利用手头还残存的东西去破坏全世界,但那也只能是暂时的)谁掌握了给第三世界国家建设通讯系统的能力,谁就能成为21世纪中叶以后的世界大哥——这种模式就不再需要控制关税,知识产权作为“坚船利炮”的作用也会大大下降,现在我们经常提起保护知识产权,其实大体上还是在用别人的规则反对他们的目的,让他们在明面上无话可说的同时还能渗透他们的组织。当我们在整体力量达到直接对抗能力以后,理解和普及了规则也更有利防止对方用此种方式的“回扣”渗透我方,为真正逆转全球局势做好准备。 想当年,我们在某个时代,有一群人疯狂的说“保护知识产权”。现在有一群人也在说保护知识产权,但原来那群人中有一大群叫的最响的却不怎么说了。 是啊,常常都是安全的问题。既然是安全的问题,那么99%都是“武器与兵员”的问题。暴力无处不在。大国的幸福程度的上限不会有小国高,下限也不会比小国低,但是大国处于两者之间的极值的可能性更小,时间通常也更短。大概这就是拥有“主要暴力”的代价与收益。 至于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它们一面黑一面白密不可分,它们不是好东西也没有永久存在的必要,但在你需要黑或者白的时候却总要拿它们当工具。 人总是需要黑和白,无论是体制,思想或理论。大约只有经济和数学是不需要这两个东西的。水库论坛是一个职业炒房论坛!一套房子,成了贫富之间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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